【集中培训开班】关于二〇二〇年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网络培训开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7月10日 作者:罗琪意 责任编辑:方惠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实习人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二〇二〇年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网络培训定于2020年7月13日-2020年8月7日举办。请各律师事务所通知本所已报名参加培训的实习人员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加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2020年7月13日(周一)-2020年8月7日(周五)
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 注: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上课)
二、线上培训平台
深圳律师学院线上课程平台上课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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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训考核要求
1、网络出勤率高于95%且考试总成绩高于65分(包括本数)者为培训合格(其中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考试试卷分数需达到此卷总分80%以上),具体考勤内容如下:
(1)每日在线时间及签到:
|
签到时间 |
在线时间 |
上午 |
8:50-9:20 |
9:20-12:00 (在线时间不低于120分钟) |
下午 |
13:30-13:50 |
13:50-17:00 (在线时间不低于150分钟) |
(2)课堂问卷填写:每日18点前完成今日的课堂问卷。
2、网络考勤率低于95%者,取消参加考试资格;参加培训的学员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课,非因以下原因不得请假:
(1)因病请假者,需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个人请假条;
(2)因开庭请假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A、开庭传票复印件;
B、被委托人姓名为请假者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C、请假者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请假证明》原件。
3、考勤合格者须参加集中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结业证书》,作为申请实习人员面试考核、申领律师执业证的依据;
4、考试总成绩低于65分或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考试试卷分数未达到此卷总分80%以上者,为培训不合格,培训不合格者须重新报名参加下一期集中培训和考试;
5、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不合格者,均须重新报名参加下一期集中培训和考试;
6、集中培训期间有严重违纪行为或违反培训考核考试纪律的,撤销实习。被撤销实习者,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
四、培训注意事项
1、培训期间,务必保障学习网络稳定;
2、培训期间,建议使用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或平板电脑进行线上学习;
3、培训期间,关于课程的调整以及培训的相关通知都将在微信群发布,请留意群消息;所有实习人员务必在7月13日之前进群,群二维码发布在线上课程“详情”页面;
4、7月13日之前,完成“邀请码”的绑定使用。(邀请码逾期失效,并将严重影响个人考勤,务必在规定日期前完成使用)
联系人: 罗琪意
电 话:83669606、13312980939
深圳律师学院
2020年7月10日